“網紅”離婚直播賬號如何分割?

如今,“網紅直播”網紅帶貨已經成爲大衆所熟知的娛樂方式和消費方式,也是很多人賺錢方式。但是,網紅也是普通人,隨着家庭財產的增加,家庭地位的變化網紅夫妻離婚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不僅僅是因爲“網紅”自身的往來流量大而帶來的關注,很多還因爲涉及到資產大以及資產的複雜以及超出傳統資產的定義而面臨的離婚分割的法律問題

“網紅”離婚直播賬號如何分割?

雖然網紅直播行爲看起來是一種娛樂,但隨着網絡經濟的發展,直播收入非常可觀,特別是網紅直播,收益非常高。但是因爲法律的確實以及立法的滯後性,針對《民法典》婚姻編中對於家庭資產的定義,直播帳戶等一些虛擬資產在司法實踐中還是存在很大的爭議,甚至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容易被消極處理。那麼針對“網紅離婚”的家庭資產,在訴訟中如何分配以及如何爭取最大的權益呢?

網絡紅人主要的資產來源就是直播帳戶,直播帳戶主要會帶來兩方面的財產,一個是直播收益轉化的個人儲蓄、理財以及動產、不動產等家庭資產,另一方面就是直播帳戶本身的價值。

一、直播帳戶的性質以及離婚分割難點?

在分割這類資產之前,我們首先要了解直播帳戶的性質是什麼?直播賬號是存在於網絡的一個虛擬物,本身並不存在可分割性。大家都知道,不管在哪個平臺直播,都會需要一個賬號,這個賬號通常會需要以個人或企業的資訊進行註冊。然而針對普通人,這個帳戶本身沒有什麼價值,只是自己分享個人生活的一個帳戶,然而,一些網絡紅人申請的個人帳戶用以帶貨或者直播收禮物變現,那麼這個直播賬號的價值以及變現能力將存在非常大的價值,因此針對直播帳戶的價值因爲有巨大的財產屬性在離婚中應當予以分割。

雖然直播帳戶具有巨大的價值,但是實踐中難以分割,主要有以下兩個因素:

第一、直播帳戶有巨大的人身屬性,無法直接分割。因爲直播帳戶一般是以一方名義註冊,並以一方名義對外展示、宣傳,依靠一方名義作爲“網紅”的獨特經營方式獲取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相對於配偶而言,網店及賬號與持有人的人身更加具有緊密性,所以法院在處理時多采用一方即註冊人獲全部虛擬財產,另一方可主張相應的補償

第二、直播帳戶屬於虛擬資產,在分割時無法具體的評估該價值。直播賬號屬於虛擬財產虛擬財產是指狹義的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獲取這些賬號可能並不用花錢,但伴隨使用,賬號的等級、粉絲數量、賬號享有的權限都會發生變化,這使得賬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我國對虛擬財產的分割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而且虛擬財產的價值難以認定,雙方對虛擬財產權屬存在爭議時,均難以舉證。所以法院如果處理相應的直播帳戶,一般將帳戶歸一方所有,同時按比例支付另一方折價款的方式進行這種分割大多是以原被告雙方協商一致,而非判決的方式進行認定的因爲直播帳戶的價值難以評估作價。

二、直播帳戶等虛擬資產在離婚時常用的分割方式?

 針對該類資產存在的困境,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會採用以下幾種方式來分割:

第一、直播收益轉化的家庭資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分割。網紅針對透過直播帳戶轉化的個人以及家庭資產,對於這方面的財產分割,已經和普通家庭資產的處理原則一致,原則上夫妻雙方若無夫妻婚內財產約定,在婚內形成的資產,依照共同共有,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處理。

第二、對於網絡虛擬財產的分割,諸如直播帳戶、淘寶店鋪等,有強烈的人身依附性,具有人身專屬性夫妻雙方可以透過雙方的約定或者協商的方式自行進行分割

第三、如雙方協商不成,這些虛擬財產具有商業價值、財產屬性、稀缺性、可交易性等與傳統財產相吻合的基本性質,但因其具有人身專屬性,很多帳戶是由個人申請並認證,所以法院一般會判決帳戶由申請人享有,給付另一個人現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