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中的公司風險防範


設立中的公司風險防範

 

文/蔡明紅律師

合夥創業已經成爲一種新潮流,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和朋友或者親戚一起成立公司,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公司股東均可以自由約定,所以公司設立的糾紛也越來越多了,公司設立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公司設立糾紛案例】

  李某、吳某、孫某三人簽訂出資協議約定分別出資20萬、50萬、30萬元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於是吳某從另一公司借款100萬進行設立了該公司,但由於是借款,在公司成立後,吳某隨即將該註冊資本100萬元取出來還給了債權人,後三人協商儘快補足,於是李某與吳某分別出資50萬元,孫某沒有進行出資,當公司盈利要分配利潤時,吳某和李某將孫某起訴,要求確認孫某不具有股東資格,孫某答辯稱,公司法規定沒有履行出資或者未足額出資的股東承擔的義務是補足,並沒有否認股東資格。

  孫某的答辯理由是成立的,因爲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有股東之間的出資協議,有股東名冊而且有工商登記,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沒有履行足額出資或者未履行出資義務的,應當承擔補足或者及時繳納的義務,而不是直接否定了沒有出資股東的股東資格,因此,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但股東的出資多少會影響股東的權益,這在公司法中也是有明確的規定,同時,股東在制定公司章程時也需要約定好。

【公司設立常見的糾紛】

  公司糾紛中比較常見的有股東出資糾紛、股東確權糾紛、股東權益糾紛、公司僵局糾紛。股東出資瑕疵包括:虛報出資、虛假出資、出資不足、逾期出資、抽逃出資。

  1、虛報出資指單位或者個人以虛假的證明檔案等欺詐手段騙取工商登記的行爲,假在提供的證明檔案本身是假的。

  2、虛假出資指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所有權等,欺騙公司和其他股東,以假的銀行對賬單等騙取驗資報告進行申請設立的行爲。

  3、出資不足指出資者未足額出資、未履行出資義務等情況。

  4、逾期出資指出資者沒有按照出資協議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繳納出資。5、抽逃出資指公司設立後,將公司註冊資本轉移走的情形。

【蔡律師分析】

有限責任公司在我國屬於人資兩合企業,更多的體現如下特點:任意性強、封閉性強。股份制企業更多的體現爲開放型強、強制性強。有限責任公司由於股東之間有着千絲萬縷的關聯,有着彼此的信任關聯,所以法律在規定之外,預留了給當事人自我約定、自我管理的空間。股東可以在企業章程、合夥協議、股東會決議等法律檔案上做出相應的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均是受法律保護的。

本案中,對於張某、黃某、孫某三人的出資所對應的股權比例及分配利潤比例均是可以協商一致。在某種程度上而言,出資少的股東可以取得有限公司的控制權、可以分配較多的利潤等。只有在股東沒有約定的情形下,才適用《公司法》的規定,按照出資比例享有股權和分配盈餘。

 綜上,對於有限公司的股東來說,應當坦坦蕩蕩的把話說到前頭,在協議上充分的體現各方的意見,不留死角,這樣更可能長久!(蔡明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