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江蘇省最新工傷賠償標準


項目

 

計算方法

 

備註

停工留薪期工資

原工資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延長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本人工資×月係數級到級月係數:791113161821232527個月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五到十級

十級3萬元,九級5萬元,八級8萬元,七級12萬元,六級16萬元,五級20萬元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五到十級

十級1.5萬元,九級2.5萬元,八級3.5萬元,七級4.5萬元,六級8.5萬元,五級9.5萬元

由公司支付

傷殘津貼(一到四級)

四級:本人工資的75%三級:本人工資的80%,二級:本人工資的85%,一級:本人工資的90%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醫療費、輔助器械費

實際發生

注意保留醫療資料:病歷、發票、住院小結、出院記錄、用藥清單、診斷證明等

住院伙食補助費

每天30-50

住院期間

交通費、食宿費

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江蘇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江蘇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江蘇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上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喪葬補助金

江蘇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供養親屬撫卹金

配偶:本人工資×40%,其他親屬:本人工資×30%






1、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

2、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爲:五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爲本人工資的60%

3、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且解除勞動關係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因用人單位過錯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5、職工因工死亡,覈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