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爲您解答:自己已經有了孩子,還可以收養其他孩子嗎?

法律諮詢

呼和浩特律師爲您解答:自己已經有了孩子,還可以收養其他孩子嗎?

您好,我與丈夫有一個女兒名叫洋洋,剛滿六週歲。因爲我身體的原因,醫生告訴我說我不能再懷孕了。我和丈夫已經四十歲了,而且我們倆人的父母都在,想到若干年後,洋洋長大要面對照顧我們和我們父母六個人的壓力,我就十分心疼。所以我和丈夫爲了避免將來洋洋處於這種壓力之下,同時也爲了在洋洋的成長中給她找個夥伴,想要再收養一個孩子。請問,像我們這樣已經有一個孩子的家庭還能再收養嗎?

律師答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收養人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是沒有子女。我國法律規定將沒有子女作爲收養人的收養條件,是考慮到被收養人的權益,因爲如果收養人在有子女的情況下再收養孩子,可能對親生孩子和被收養的孩子存在差別待遇,這樣會對被收養人的成長不利。如果您夫妻二人出於真心想收養一個孩子,能夠平等對待並讓兩個孩子相互陪伴長大,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