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異地夫妻離婚怎麼辦理離婚手續,分兩種情況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即可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爲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同一地區的話,那麼此時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則可以視爲異地協議離婚,但如果是到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的話,則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是不會受理辦理協議離婚的。
二、程序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的程序:
1.雙方持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本
(2)雙方身份證
(3)結婚證
(4)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5)離婚協議書
到民政局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3.透過後發給《離婚證》。
2、 異地訴訟離婚手續: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我是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民商二部主任律師懷向陽,專注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領域,以上內容是有關《異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的介紹,如您還有問題或者需要法律服務,可以聯繫我或者與我面談,我都將會爲您詳細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