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調查取證

1、律師自身問題

刑事案件如何調查取證

辯護成功的百分之80跟證據相關,百分之60跟調查相關

律師不調查:嫌棄煩;不敢調查:怕風險;不會調查:可以學習

北京有位女薛律師代理了一個強姦案件,收費兩三千元,本想讓受害人說同意,還讓家屬僞造身份證,說不滿年齡,結果律師被判了一年半,律師是帶着寶劍,正義之士,依法依規去調查就沒有問題;樑慧星教授說要有法律人的慧眼。律師法賦予我們依據事實依據依據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罪輕的材料和意見,如果沒有調查,就沒有材料,要用好調查權。

 

2、公權機關:

目前立法和執法理念的問題,還有公權威懾力的問題,向被害人調查需要檢法同意;立法對律師的調查權是有所保留的

 

什麼時候才能調查?哪個階段才能調查?

調查往小了說就是了解情況,往大了說是調查取證。

偵查階段可以不取證,偵查階段最次的是不取證,你可以把你獲知的情況像辦案機關反映,任何知道資訊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偵查階段律師是可以調查收取證據的,最多是不取證不做筆錄,很多律師不敢調查取證,怕這把利劍掉下來,不取證的律師不是好律師,調查取證是必須的,風險是有的,但是依法依規就沒有風險,法律有要求我們就按要求去做

 

刑訴法要求的律師提出材料和意見,並不是證據和意見,並沒有要求證據的三性。


調查的技能點

1、如何靶向

1)深度閱卷,有效會見,廣泛檢索,比較全面瞭解案情,有必要有可能,不要盲目調查

2)開啟思路,怎麼開啟思路?應調盡調

有個鉅額虛開增值稅發票案:到現場勘驗,企業是廢鋁回收加工企業,變廢爲寶的加工型企業,主要是個體戶從各地收回來的,個體戶開不了增值稅發票,有人說可以開發票,但是要收8個點的費用,是因爲目前稅制的問題,纔有現在的局面,律師調查了企業真實的貨款憑證,真實的貨款結算憑證,然後企業生產經營用電的數據,投資開業納稅的數據,組成了辯護方的證據材料,沒有偷稅漏稅的目的,公訴方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大多數的案件都是有現場的,都應該去現場勘驗一下。案情的成敗在於庭前準備。

還有個貪污受賄案,問問周邊的房價,結果周邊的房價都比這個高,最厚鑑定都撤銷了,

所有的案件都有調查的空間,比如受賄地點所講的小餐館,但是那年都沒有開起來

 

 

3)只要有問題,就要去核實

4)控方證人,污點證人能不能調查,調查不一定是取證,可以去核實瞭解情況,把疑問解決掉。

58大類的證據都可以調查,檢察院主要着眼於有罪

6)言詞證據關鍵在於真實性,實物證據看關聯性

 

如何調查

1、調查要自願合法

2、儘量在辦公室調查,不要去賓館、茶館

3、怕打擊報復,做好自我保護,儘量同步錄音錄像

4、找見證人,最好是2位律師一起調查

5、要及時調查,有些證據不去調查,會損毀滅失了,有些老弱病殘,過幾天就腦子記不清了,還有一些可能死亡了

6、如果一個證人開始,就問能不能出庭,如果不能出庭,直接就不要取證了。但是真正出庭的證人非常少,我們可以把筆錄交給法院檢察院,然後去找證人覈實。一定要讓證人自己說自己寫,也不要調查問卷時的,不會寫字的,可以錄音錄像。

美國的取證不允許自己取證,必須找第三方類似於速記公司,一邊記一邊出票,像出租車發票那樣的,同時自帶錄音的,要求律師事先做充分的準備。

 

 

客觀性證據的調查

 

1、儘可能調取原件,做好筆錄,證據的來源、夠成、目的都要講清楚、存放的地點、持有人的資訊都要記錄清楚

2、勘驗、檢查、偵查實驗

如果有現場,儘量去現場,重組涉罪現場

 

 

言詞證據調查

 

不得引誘、誤導、賄買證人

不得先行告知

不得事先打好筆錄

 

控方證人可以調查,首先申請證人出庭,如果不行,證人不出庭,證人自願作證願意調查的話,最好是2位律師加一位見證人,同步錄音錄像,如果只願意寫一個書面記錄,由家屬轉交,需要寫一個筆錄,怎麼來的,誰給的,誰寫的,

污點證人可以調查,行賄人,調查是按照控方證人的步驟來,污點證人是“最不靠譜的證人”。

 

鑑證意見的調查:請專家出質詢意見,更可以申請專家輔助人出庭

 

多重視調查客觀性證據,謹慎調查言詞證據

 

找被害人或者被害者提供的證人取證,需要雙批准,需要被害人同意還有檢法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