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知名美容院被騙,律師介入解難題

加盟創業是一件需要慎重再慎重的事情,一不小心就會步入圈套,近日,想要自主創業的張某就因爲加盟一家減肥店,差點損失60000元。

加盟知名美容院被騙,律師介入解難題

據張某描述,其與吳某經人介紹相識,後經吳某多次推薦,張某決定加盟某品牌減肥店,隨後與吳某簽訂協議》,《協議》約定:“1.雙方共同經營某品牌漯河地區代理。2.雙方各自經營一個自營店,自營店自負盈虧,以後發展新店所得利潤,由雙方平分。3.某品牌漯河地區代理費爲12萬元,張某向吳某支付60000元,由吳某統一交付公司。。。。。。”。簽訂合同的當日,張某就向吳某支付60000元加盟費,同日,吳某向張某出具收據一份,載明:“今收到張某交來的某品牌合夥代理費60000元”。但隨後不久,張某發現吳某並沒有得到總公司的授權,現張某並不能經營該品牌,遂要求吳某退還加盟費,吳某一直予以拒絕,無奈張某隻好將吳某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爲吳某與第三人甲專業減肥店簽訂《區域代理協議》,協議約定,如若吳某未經過甲專業減肥店同意,私自轉讓代理權,甲專業減肥店可以解除合同。且根據張某提交的錄音顯示,甲專業減肥店並不同意吳某出讓代理權,吳某明知出讓代理權需要經過第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與張某簽訂代理權共同經營協議,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准予解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本案中,張某向吳某繳納60000元費用,吳某應該予以返還。

加盟創業之前先向律師進行專業諮詢,提前規避好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