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強幹貨|這絕對是最全的離婚財產分割說明

隨着現代離婚率走勢上升,人們不可避免地面臨着一個問題:離婚,財產怎麼分割?婚前買房和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父母出資房子歸誰?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哪些屬於個人財產······

超強幹貨|這絕對是最全的離婚財產分割說明

本文爲你一一分析,趕緊收藏學習,免得被對方學了去,你是要吃虧的。

01離 婚 房 產 分 割

01.婚前買房

✦情況一:由一方單獨出資,在結婚前即取得房屋產權,並將房屋產權登記於出資方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者全款買房,此時的情況下,該房屋當然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情況二:由一方單獨出資,結婚前已經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房屋產權,此時房屋產權登記於出資方名下的。此種情況下,該房屋還是認定爲出資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可要求分割。

✦情況三:由一方單獨出資,結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的登記於在出資人名下,之後的貸款使用婚姻存取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此種情況下,遭遇離婚房產分割時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爲該房屋認定爲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應當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情況四:由一方單獨出資,房屋登記於對方名下的,通常是出資人不具有購房條件,使用對方的名義進行購房,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沒有上述的特殊情形,根據綜合情況考慮,是否爲以結婚爲目的的贈與,被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比較大。

✦ 情況五:由一方單獨出資,房屋登記於雙方名下的,被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比較大。

✦ 情況六:由雙方共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於夫妻雙方二人名下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情況七:由雙方共同出資,房屋產權登記於其中一方名下的,如果是在同居期間,那法院基本會按共同生活期間,以婚姻後共同使用爲目的,作爲共同共有處。

✦ 情況八: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並將房屋登記於出資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情況九: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將房屋登記於出資方子女名下的,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屋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餘的貸款,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其中包括歸還的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部分,則由得到房屋的一方對另外一方作出補償

如果登記在另外一方名下的,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該房產,除非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是雙方之前有相關約定。

如果登記於雙方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爲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按照按份共有或者是共同共有,並且約定了各自的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的,則視爲等份共有。

02.婚後買房

✦ 情況一: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將房屋登記於自己名下的,如果房屋已經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個人財產的轉化,有可能被認定爲個人財產。

✦ 情況二: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出資額,房屋落在雙方名下的或者落在另一方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共同共有房屋產權。

✦情況三: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的,當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只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登記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一般視爲未成年子女財產,由有撫養權的一方暫時管理。

✦ 情況四:由一方父母全額出資,房屋產權登記於出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

如果登記在對方或者雙方的名下的,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在出資時書面約定或者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情況五:一方父母部分出資或者僅付首付款,婚後由雙方共同還貸,房屋登記於出資方子女或者雙方名下的,房屋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應當視爲對雙方的贈與,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情況六: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房屋登記於一方名下的,司法實踐多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但是爭議較多,根據當地的司法實踐進行判斷。如果登記於雙方名下的,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02離 婚 車 輛 分 割

01.婚前登記的車輛

✦ 情況一:由一方單獨出資,登記於出資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爲出資人的個人財產。

✦ 情況二:由一方單獨出資,登記於對方名下的,被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較大。

✦ 情況三:由一方單獨出資,登記於雙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 情況四:由一方貸款購買,登記於雙方名下,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02.婚後登記的車輛

✦ 情況一:婚後雙方或一方出資購買的,無論是登記在兩人名下還是一人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情況二:由一方父母贈與,車輛登記於雙方的名下,應當視爲對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03離 婚 債 權 分 割

✦ 情況一:婚前一方個人的債權,婚後實際取得的,應認定爲婚前個人財產。

✦ 情況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的債權,離婚後實際取得的,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04彩 禮 返 還

彩禮返還關鍵的是對於該筆財產的性質認定,是否應該將其認定爲彩禮。

對於彩禮當中物品性質認定,因其爲特定物,在性質認定時較爲簡單。那衆所周知,金錢爲種類物,無法將其特定化,將其區分已毫無意義,那認定金錢性質極爲關鍵。

綜合考量後,筆者認定是該筆財物爲彩禮,應當考慮以下三個因素:

✦01:當地是有收取彩禮的風俗習慣

✦02:該筆財物的給予是否是以締結婚姻爲目的

✦03:該筆財物的價值大小。

只有認定了該筆財物爲彩禮纔可以主張返還該筆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