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專業離婚律師張濤:假離婚買房賠了夫人又折兵,有效嗎?

【案情】

杭州專業離婚律師張濤:假離婚買房賠了夫人又折兵,有效嗎?

吳某在某醫院做醫生,妻子周某在某事業單位上班。周某結婚初期就作風不端,常和男人喝酒,喝得高興就坐男人身上,還常和男人單獨外出旅遊。兩人收入尚可。之後兩人買了第一套房105平,總價93萬。第一套房的按揭尚未還清,妻子周某跟吳某辦了個假離婚,以周某的名義買了套89平總價125萬。買完房,兩人立即復婚。後來周某再次提議假離婚,然後以首套購房者的名義買房。周某很強勢,吳某的工資卡由周某保管,吳某每月只有300零花錢,家裏的大小事全由周某說了算。周某擬寫一個離婚協議,約定房子、車子、銀行存款全部歸周某名下,女兒歸周某撫養,吳某不僅淨身出戶,還要負擔女兒撫養費每月5000元。反正是假離婚,雖然財產全歸周欣所有,但吳某沒有多想直接在協議上籤了名。現變成了真離婚,現在還能挽回嗎?

【張濤律師評析】

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爲了達到某種目的,如躲避債務、滿足購房條件等,雙方協商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並辦理假離婚的。我國婚姻法不承認假離婚,沒有假離婚的說法。因此,對於假離婚的,想要達到離婚的效果必須雙方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或者夫妻雙方去法院起訴離婚(此種情況比較少見,因爲是假離婚,夫妻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的意見是一致的,所以不會透過法院辦理離婚)。因此,夫妻雙方協商的假離婚,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的,在法律上就視爲真離婚,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分割,在領取離婚證時已經生效。除非在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發現之次日起一年內可以重新申請財產分割,否則離婚協議對財產分割的協議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因此,依據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並領取離婚證的,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離婚,即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即時產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法律認定離婚採取形式主義,只要雙方領取了離婚證即爲離婚,不論雙方離婚原因和離婚後是否實際分居或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