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平臺買黃金,說好的重量竟然縮水了……

案情簡介

 “XXX品牌足金硬金字母轉運珠有需要的嗎?三個字母,其中兩個有磕碰另外一個無瑕疵,一起3.1克,便宜賣了!” 

二手平臺買黃金,說好的重量竟然縮水了……

 一天,小張在某二手網購平臺上看到了一則出售黃金轉運珠的消息。抱着撿漏的心態,小張同賣家小王簡單溝通後,便直接在平臺上下了單,並催促小王儘快發貨。


 

收到貨後,小張發現3顆轉運珠內都有橡皮膠圈,去除橡皮膠圈後,黃金的實際重量只有2.63克,與賣家小王所描述的3.1克相差了0.47克。於是,小張找到小王理論。

 小王卻表示,自己當初發佈的資訊裏寫明的是“一起3.1克”,而不是“金重3.1克”。同時,該品牌正品轉運珠內全部都內置膠圈,膠圈的作用是爲了將轉運珠固定在手鍊上,防止滑動掉落。小張購買前並沒有問清楚,應該由小張自行承擔責任。

 而小張認爲,小王銷售的黃金重量不符合約定,要求退貨。雙方協商不成,無奈之下,小張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爲: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規定: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本案中,小王發佈的出售資訊從字面意思來看,系三個轉運珠克重3.1克。在雙方的聊天記錄中,小王並未將“三個轉運珠內含膠圈、3.1克是三個轉運珠的貨重而非金重”告知小張。膠圈與黃金的價格差距較大,貨重與金重是不同概念,且轉運珠的金重系案涉轉運珠的重要屬性,小王出售時應明確告知小張3.1克並非金重。據此,法院判決小王向小張退還貨款,並承擔退貨運費。 





法官後語

 將個人閒置物品放在二手網站出售是當前比較流行的一種閒置物品處置方式,不僅能有效利用閒置資源,同時買家也可以用較低的價格買到喜歡的商品,實現雙贏。但是由於二手交易平臺准入門檻低,實物與描述不符、買到假貨等情況也屢見不鮮。


 

法官提醒,在二手平臺購買閒置物品時,應該先對物品進行初步瞭解;與賣家溝通時,注重對物品關鍵屬性的確認,而不是簡單溝通後直接購買,以免遇到本案中小張的情況。同時,賣家在二手平臺發佈閒置物品出售資訊時,應儘可能清晰地描述商品的名稱、數量、品牌、重量等資訊,必要時對關鍵屬性進行加粗、標黑,以起到提示作用,儘量避免使用模糊語言進行描述。在與買家溝通時,對於產品的關鍵屬性,賣家需明確提醒和告知,不能默認買家知曉物品的全部屬性,以免引發爭議。

(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來源:立案庭

編輯:張國靜

審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