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證提出命令書
申請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 。聯繫方式: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 。
委託訴訟代理人: 、 。
被申請人: 、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資訊)
請求事項:
裁定責令 提交 (寫明書證名稱)。
事實和理由:
你院( )號(寫明當事人和案由)一案, (寫明書證在被申請人的控制之下的事實以及申請書證提出命令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者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二條制定,供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責令對方當事人提交其控制之下的書證用。
2 .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 .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4. 申請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對方當事人提交,因提交書證所產生的費用 ,由申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