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宵飲酒至凌晨
在車內睡了幾小時後
自認爲沒問題就繼續駕車上路
沒想到竟在路口睡着
“隔夜酒”後可以開車嗎?
睡醒了等於酒醒了嗎?
男子將面臨什麼樣的處罰?案件回顧
去年10月的一天
曹某和朋友在KTV通宵喝酒
直至第二天凌晨2點多
他在停車場的車內
睡了幾個小時
早上醒來後
自認爲頭腦清醒、沒問題了
就繼續駕車上路
不料在紅綠燈路口等待通行時
曹某竟陷入昏睡
路人發現後遂向民警報案
民警在現場將其查獲
經鑑定
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爲2.48毫克/毫升
遠高於0.8毫克/毫升的醉駕入刑標準
到案後
曹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審理,法院認爲
被告人曹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
其行爲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鑑於其具有坦白情節
自願認罪認罰
依法予以從寬處理
最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
判處被告人曹某拘役2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2千元
法官心語
一、醉酒駕駛如何認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0.8毫克/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二、醉駕會導致哪些後果?
◆ 依法承擔刑事責任。2011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將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爲納入刑法規制範圍,自此,醉酒駕車者除了面臨吊銷駕照、終生禁駕等行政處罰之外,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商業保險不予理賠。酒後駕車往往容易導致人身傷害事故,駕車者甚至可能面臨高額賠償,幾乎所有的商業保險對於“酒後駕車”導致的事故,明確不予理賠。
◆ 公職人員予以開除。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規定,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含宣告緩刑)的,予以開除。
◆ 引起其它次生犯罪。司法實踐中,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引發的次生犯罪更值得警醒。比如有駕駛員在飲酒後抱有僥倖心理勉強上路,遇到交警臨時設卡盤查,意圖駕車逃離,過程中衝撞警車,該行爲構成襲警罪。
三、走出酒駕誤區,杜絕酒後駕駛
朋友聚餐、佳節宴飲本是人生樂事,然而總有人心存僥倖,認爲“隔夜了,不算酒駕”“挪個車而已,沒問題的”“多喝點水就好了”“我酒量好,喝一點沒事”……最終導致慘劇發生,輕則被扣分、罰款,重則面臨刑事處罰、失去自由,甚至造成無可挽回的人身傷害、家破人亡。
雖是老生常談,但慘劇依然屢屢發生,大家一定要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勿存僥倖心理,以免樂極生悲。
此外,還要提醒大家:
每個人的體質和對酒精的耐受程度不同,有些人飲酒後表現看似正常,但其辨識及控制能力仍會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少量飲酒不以爲意繼而無意識上路最終發生事故的情況並不鮮見,同行的親朋好友也應互相提醒、監督,避免出事後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