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追賬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多少

一、起訴追賬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多少?

起訴追賬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多少

起訴追賬律師費用收取標準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考慮的因素是: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經濟困難請不起律師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爲行爲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

第十一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律師在訴訟活動中有哪些權利?

1、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

2、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加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3、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其辯論或者辯護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4、律師承辦法律事務,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5、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不受侵犯;

6、律師擔任民事訴訟一方代理人,享受當事人委託或授權範圍內的一切權利;

7、律師有獲取承辦案件的各種訴訟文書副本的權利。

雖然起訴追賬的律師費收費標準不是統一規定的,但是律師事務所在制定收費標準的時候,也不是完全沒有限制,因爲律師事務所在制定出收費標準以後,是要報當地物價局備案的,若律師事務所違規收費,當事人也可到工商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