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訴狀

離婚訴訟訴狀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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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狀

對方基本情況: 1、對方年齡,工作單位及職務,具體住址; 2、對方的弱點是什麼,對此事件,有無具體的擔心; 3、對方在生活中是否有什麼劣習,如吸毒等。 二、感情破裂清單: 1、認識時間及方式; 2、結婚時間; 3、結婚地點; 4、婚後感情情況如何,有無具體事件,如第三者等; 5、離婚的原因; 6、雙方就離婚事項有無溝通,對方是否同意離婚,是否曾經達成某種協議,最好提供詳細經過(對本案很重要); 三、財產情況清單: 1、房屋地址,購買時間及金額,有無產權證,如爲按揭,首付多少,尚欠多少;房屋現價值多少; 2、車輛情況,具體事項如上; 3、公司股份(合夥份額)財產 (1)、公司名稱及註冊資本; (2)、股東姓名、人數及比例; (3)、企業註冊地點及註冊時間。 4、有無股票、債券; 5、有無其他財產,如存款等; 6、有無其他債權、債務、具體多少; 四、子女情況 1、子女姓名、年齡、性別等; 2、子女對跟誰有無傾向; 五、在對方同意離婚的前提下,對於財產和子女問題,有無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