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破產清算申請書

債務人破產清算申請書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透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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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破產申請書

”根據這一規定,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債務人破產申請書。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被申。青人的基本情況;申請目的;申請的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認爲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2)財產狀況說明。財產狀況說明應當說明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包括企業有形資產的情況、無形資產的情況、投資情況、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等。 (3)債務清冊。債務清冊應當寫明債權人名稱或個人姓名、住址、開戶銀行、債權數額、發生時間以及債權人的催討情況、擔保情況等。 (4)債權清冊。債權清冊應當寫明債務人名稱、住所、開戶銀行、債務數額、發生時間、有無擔保和催討償還情況等。 (5)有關財務會計報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及其相應的年度報告。 (7)職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繳納的情況。職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情況應當說明應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拖欠的工資、拖欠的社會保險及其金額等情況。職工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繳納情況是債權人在決策是否與債務人和解或者進行破產重整的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