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家庭財產申請書怎麼寫

分割家庭財產申請書怎麼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家庭財產分割怎麼寫

家庭財產分割協議並沒有固定格式,只要符合必備要件即可。實踐中必備要件包括:

雙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對財產分割的所有事項沒有異議。

所分割的財產必須是擁有完全的產權的,否則無權處分的那部分財產寫進協議裏也是無效的。

在協議裏寫清楚各項的歸屬,最好標明價值,以免以後產生糾紛。

該協議書人手一份,且各份與原本覈對無誤。

簽上名字和日期。

如果不放心的話就去公證

請注意,建議相關人員的簽字或蓋章以及協議簽訂日期一定要寫明。建造房屋用的土地應該稱爲“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