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通知書


《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樣式之三十二

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通知書

×××人民法


通知書


(對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者舉證)
(××××)×××字第××號


×××:



你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案由)糾紛一案,×××(主張新的證據的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向本院提交了新的證據:……(新的證據的名稱)。你方應當在××××年××月××日前針對該項新的證據提出意見或者舉證。逾期提交證據的,視爲放棄舉證權利。





 
××××年××月××日





(院印)



說明:


1、本通知書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情形。

2、本通知書送達提出新的證據的當事人的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