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爲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發生爭議的,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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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申請鑑定申請書
申請書範文
申請人:李××,女,漢族,×年 月 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區××,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對北京市平谷區醫院醫療過錯進行鑑定,如存在過錯請確定參與度。
事實理由
申請人訴北京市××區醫院醫療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本案已經醫療事故鑑定,鑑定結論雖爲不構成醫療事故,但從分析意見中可以明確醫院的醫療行爲存在嚴重過錯。申請人也堅持認爲北京市××區醫院的治療行爲存在醫療過錯,今爲查明案件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第四項、《北京市進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之規定特申請進行司法過錯鑑定,請予准許。
此致
北京市××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如果被打了到相關部門做司法鑑定,對於鑑定出的結果是輕傷不滿意的可以向鑑定的機構申請二次鑑定。通常情況下,除了需要提交二次鑑定申請書之外,相關部門也會視情節的情況來判斷是否滿足可以進行重新鑑定的情況,如果不滿足是不會進行受理,以第一次的鑑定結果爲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