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書繳費須知

發明專利申請書繳費須知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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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申請繳費須知都有哪些規定?

您好發明專利申請繳費須知如下
  一、申請費、申請附加費、公佈印刷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複審費;
  三、專利登記費、公告費、印刷費、申請維持費、年費;  
四、著錄事項變更費、優先權要求費、恢復權利請求費、延長期限請求費、實用新型專利檢索費;  
五、無效宣告請求費、中止程序請求費、強制許可請求費、強制許可使用費的裁決請求費。  
上述費用繳納的方式可以是申請人直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繳納,也可以用郵寄的方式繳納。  
透過郵局或者銀行匯付的,應當在送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以及繳納的費用名稱,不符合規定的,視爲沒有辦理繳費手續。  
直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辦公室繳納的,以繳納當時爲繳費日。  以郵局或銀行匯寄方式繳納的,以郵局的郵戳或銀行實際匯出日爲繳費日;但是自匯出日至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超過十五日的,除郵局或者銀行出具證明外,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爲繳費日。  
申請人無論是因何種原因多繳、重繳、錯繳專利費的可自繳費之日起一年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退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