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把案情說嚴重嗎?

一、律師會把案情說嚴重嗎?

律師會把案情說嚴重嗎?

專業的律師無論代理刑事案件還是民事案件的,均會遵守律師的執業精神,事實求實以個人專業知識來進行判斷,將案件結果以及各種可能性如實的向委託人詳細說明,是不會誇大案件的嚴重性的。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一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 委託人可以拒絕已委託的律師爲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託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二、律師的作用

在訴訟中,律師的工作大致可以分爲三個階段。律師接受委託後,透過瞭解案情和當事人的請求,要綜合分析案件,然後得出嚴密的訴訟方案。該方案的構思主要體現在訴狀當中。民事起訴狀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文書,由代理律師起草。同時還要指導當事人準備證據,並整理證據。這是第一個階段,這個階段律師的主要勞動都是無形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對案件成敗起決定性的作用。第二個階段是立案,律師要備齊立案材料代理當事人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後,等法院傳票通知開庭。第三個階段是開庭,開庭是訴訟的中心環節。律師在庭前會做好充分準備,在法庭上律師要舉證、質證,並發表代理意見和辯論。開完庭後律師還可以整理書面代理詞向法院提交。等法院判決後,如當事人不服還可以代理上訴。以上是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主要工作。

綜上所述,律師作爲專業職業,會將案情的各種可能性詳細的給當事人講解和說明,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的律師是不會故意將案情說的很輕或者說的很重,但是會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以及經驗判斷,告知當事人案情最壞的可能性,透過風險把控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