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代理人要怎麼申請?

一、律師代理人要怎麼申請?

律師代理人要怎麼申請?

律師代理人要自己透過律師事務所來找。當事人委託自己的近親屬、社會團體和當事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作爲訴訟代理人,必須首先由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之間簽訂委託合同,委託書必須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委託書應該由委託人和被委託人雙方簽名或者蓋章。然後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委託代理即告成立。如果委託人是僑居在外國的中國公民,其授權委託書必須經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館的,由愛國的華僑團體證明,這是爲了保證委託書的真實性,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及訴訟的進行。

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爲訴訟代理人,必須到某個律師事務所辦理委託手續。當事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律師,並在其同意後,與其簽訂委託合同,如果當事人不能指名要求某位律師爲自己做訴訟代理人,或者被自己指定的律師未能同意與自己簽訂委託合同,也可以要求該律師事務所爲自己任意指定一名律師作爲訴訟代理人。當事人與律師簽訂委託合同後,要向該律師事務所交納一定數額的代理費用(具體數額視案情而定)。然後,將雙方簽名或蓋章的委託書交給人民法院審查。

當事人可以委託一至二名律師,如果委託二名律師,可以授與他們同樣的代理權限,也可以分別授與不同的權限。當事人對委託代理人的授權範圍是可以變更的,可以擴大或縮小,代理權變更後,應通知人民法院和對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還可以解除委託,但也應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二、委託代理人的範圍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都有權委託代理人,他們可以委託作爲代理人的範圍十分廣泛。當事人的近親屬、律師、社會團體和當事人所在單位推存的人,以及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司都可以被委託爲訴訟代理人,這爲當事人行使訴訟利提供了充分的方便條件。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於訴訟過程當中的委託代理人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如果要想成爲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話,也就是雙方當事人必須要簽訂書面的授權委託合同,這樣才能夠成立授權委託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