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09年開始購車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是生產用車,屬於運輸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資產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如果屬於應徵消費稅的小轎車就不能抵扣(疑似個人消費品則不可以抵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第第538號),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稅收政策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