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演出合同樣本

演員演出合同樣本

演員演出合同樣本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演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邀請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演出 天,每天 場。

二、甲方負責所有的演出手續(包括演出批文、稅項等)的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三、甲方負責演出時演出場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員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負責乙方 人的吃住安排,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付給乙方每場演出費爲 元,個人所得稅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簽訂,甲方付給乙方預付金 元,剩餘演出費在 月 日演員到位後付清,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參加演出。

七、出場時間爲 年 月 日 點,乙方必須準時到場,以最佳狀態演出,不得藉故拖延出場時間和縮短演出時間和內容。乙方如因個別演員不到位,節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希望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違反,則按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