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合同

醫療保健合同

醫療保健合同

甲方: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地段醫院

 (1)每年四次上門委簽約人進行常規血壓、心肺肝脾檢查及健康保健諮

詢服務。

 (2)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 (3)委簽約人導醫、聯繫出診、住院、家庭病牀等服務。

乙方:街道民政科

 (1) 每人每年支付40元上門服務費用(費用由區老工辦下撥)。

 (2) 在醫療諮詢點享受免費醫療諮詢測量血壓保健服務。

 (3) 需就診、出診、化驗、治療等檢查時,另按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