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施工合同書

終止施工合同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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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終止合同書

終止合同書,又叫合同終止協議,是合同當事人就終止合同而訂立的協議。
合同終止的法律後果:
合同終止引起以下法律後果:
1、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關係消滅;
2、合同雙方產生新的權利義務關係;
3、原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之間產生權利義務關係。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