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辦理個體營業執照需要什麼材料

在我國辦理個體營業執照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我國辦理個體營業執照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係證明;

(5)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

(6)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如經營農藥、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捲菸等前置項目,就要先註冊名稱後辦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複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人口計生證。 注: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具體規定以當地的規定爲準。

二、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爲: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僞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開設一家企業或者個體商鋪,都是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給予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有了該憑證就可以營業相關的個體商鋪,就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更多有關營業執照的問題,可以查閱有關法律書籍進行閱讀,從而解答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