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是指按國家規定註冊、登記的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依法註冊、登記的,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獨立經濟覈算是指同時具備在銀行開設結算帳戶;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覈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均應具備的條件:1、在銀行開設結算帳戶;2、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3、獨立計算盈虧。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爲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