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上稅標準

個人上稅標準應該叫做個人所得稅起徵點,標準爲每月5000元。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民法典》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個人上稅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定、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