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可不可以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嗎

可以,但必須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而且,一般納稅人(含“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特殊情況除外)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後,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根據現行規定,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主要有以下四種情況形: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
(2)特定行業一般納稅人銷售特定貨物;
(3)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4)“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的特定應稅服務
簡易徵收,即簡易徵稅辦法,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行業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進銷項的方法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後稅負過高,因此對特殊的行業採取按照簡易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第三條

一般納稅人可不可以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