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推出7項減稅措施

國家推出7項減稅措施:
1、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2、將享受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優惠的企業新購進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上限,從1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3、將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優惠試點政策,推廣至全國。
4、取消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
5、將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統一至8%。
6、將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7、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國家推出7項減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