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變更股東會決議範本如何寫?

一、經營範圍變更股東會決議範本如何寫?

經營範圍變更股東會決議範本如何寫?

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上海***有限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於***年***月***日在公司召開。本次會議由執行董事提議召開,股東會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股東,應到會股東*人,實際到會股東*人,代表***萬股,佔100%股權。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形成決議如下:

1、在原經營範圍的基礎上增加:***(上述經營範圍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爲準);

2、透過修改後的公司章程;

3、公司於本決議作出後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經營範圍變更登記。如經營範圍涉及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應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公司將於有關部門批准日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事項表決結果:同意***萬股,佔總股數100 %

股東(簽字、蓋章)

二、企業經營範圍變更的流程

(一)辦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准檔案、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範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範圍後標註“(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範圍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2、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3、以上涉及股東簽署的,自然人股東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覈實的,依法進行覈實。

(二)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覈——決定

(三)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三、經營範圍變更前應當注意的事項

1、增加的經營項目是否是許可項目,如果是許可項目,應先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2、新增行業對公司註冊資本是否由最低限額規定,如有相關規定且公司註冊資本額低於該行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的,應同時增加註冊資本使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3、新增項目是否爲公司主營項目,如果是主營項目則應調整爲經營範圍的第一項;

4、注意公司名稱所體現的行業特徵是否與主營項目一致,如果不一致,則應同時變更公司名稱。

公司經營範圍的變更是事關公司上下全體員工利益的大事,所以公司的股東大會在進行有關經營範圍變更的股東決議時,應當十分注意,注意有關的法律規定以及變更的相關流程,從而促進公司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