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對債權人的法律後果

公司分立對債權人的法律後果:
1、公司分立的,債權人沒有權要求提供擔保或提前清償。公司合併的可以。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對債權人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