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變更經營範圍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如下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局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工商局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名;
5、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在完成變更經營範圍前,不可實施擬變更的經營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爲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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