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冊資本金2021萬元以上嗎?

一、企業註冊資本金2020萬元以上嗎?

企業註冊資本金2021萬元以上嗎?

法律規範並沒有強制性要求企業註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中小企業劃分並不以註冊資金爲依據,一個企業就算註冊資金是5個億,如果只有一個從業人員的話,也算微型企業,我國現在的劃分標準爲從業人員和營業收入(要同時滿足)。

根據我國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規定: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爲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爲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爲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爲微型企業。

二、公司註冊資本可以減少嗎

公司法》第38條規定了股東會的12項權利,其中就包括“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的權利。因此我們可以明確,公司股東會有權減少公司的註冊資本,但應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並履行必要的變更手續。

1、由股東會做出減資決議;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法律規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如果公司股東會行使減資權利,應作出減資決議,並必須經過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東透過方爲有效。

2、要修改公司章程;

因爲註冊資本是公司章程中載明的主要內容之一,爲此減資後還必須經代表2/3以上股份的股東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3、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這也是公司必須履行的一項程序。《公司法》第186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4、通告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5、進行變更登記;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辦理資本變更登記。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公司應自減少註冊資本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90日後,向當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同時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減少註冊資本公告至少3次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因此,公司只要滿足了以上的變更手續,是可以減少註冊資本的,但是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能低於法定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在註冊之前需要確定公司法人的種類、註冊資本等,這些資訊一旦確定之後,就不得隨意更改。我國法律規範並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公司在註冊時需要明確的註冊資本的數額,故而企業註冊資本金完全可以由設立人協商之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