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時能沒有實收資本嗎?

公司成立時能沒有實收資本嗎?
律師解析:公司成立時可以沒有實收資本。
一、實收資本,指企業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入的資本。按投資主體可分爲國家資本、集體資本、法人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
實收資本是指投資者作爲資本投入企業的各種財產,是企業註冊登記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它表明所有者對企業的基本產權關係。實收資本的構成比例是企業據以向投資者進行利潤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據。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透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