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註冊資本需要驗資嗎?

一、註冊公司註冊資本需要驗資嗎?

註冊公司註冊資本需要驗資嗎?

不需要了。

現在註冊公司實行認繳制,驗資制度已經廢除。

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實施後,取消了驗資制度,這是工商登記制度的改革措施。商務登記前主管部門審批制度不再適用於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事先許可的事項,但國家安全和公民生活安全除外。

二、公司註冊資金的法律規定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檔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三、註冊資本

1、繳納時間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2、繳納形式

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1)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註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2)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註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註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4、驗資

綜合上面所說的,註冊資本是屬於註冊公司的第一步,但是現在我國公司法條例已經改變,註冊資本已不再進行驗資,只要在規定的時間之內認繳完成就可以,所以,現在我國的政策也越來越放寬就是爲了讓創業者可以減少很大的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