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到期沒有交全會有什麼影響

一、註冊資本到期沒有交全會有什麼影響

註冊資本到期沒有交全會有什麼影響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額認繳註冊資本,在公司遇到對外債務違約時,公司債務有可能演變爲公司股東的連帶償還責任。

1、註冊資本是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承擔債務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實收資本制,新註冊公司需要足額繳納註冊資本,一方面提供公司運營的必要資金,另一方面用以保護和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其他債權人權益,出發點當然是好的,但是在實踐中,往往由代辦公司代爲提供註冊資金,公司註冊成功後以各種名目抽逃出資,實質上和沒有足額繳納註冊資本是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實收資本制改進爲認繳資本制。

2、認繳資本制前提下,股東認可註冊資本的數額及可,並承諾一定期限內足額繳納。如果到期不足額繳納,工商部門也會有追究機制,最主要的是,認繳了資本後,公司在遇到對外債務違約,不能足額償還到期的對外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以其個人財務償還到期債務。因爲股東有出資的義務,公司有使用資本的權利,公司此時又有對外償還到期債務的義務。某種意義上,債務變相轉嫁了。其實還是爲了更好的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保護交易安全。

有規定在什麼時候繳納,而且現在註冊資金不限,如果不夠錢,可以先不認繳,之後再繳也可以的。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工商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並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註冊資金一方面是證實公司實力的一種表現,另一方面是在公司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根據公司的註冊資金進行償還。這類資金遲遲未到位的,相關的工商部門還可以進行追責,保護我國社會債權人和經濟市場正常運作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