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制下注冊資本轉讓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一、認繳制下注冊資本轉讓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認繳制下注冊資本轉讓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認繳制下注冊資本轉讓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的出資沒有實際到位、或者到位後抽逃出資的股東當然也具有股東資格。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轉讓其股權是股東權利的內容之一,但凡具有股東資格的股東都可行使該項權利。但該出資沒有實際到位、或者到位後抽逃的股東在轉讓股權後仍應對公司或債權人承擔補足出資的責任。所以,一般來講,註冊資金未到位的情況下,股東的股權是可以轉讓的。

二、註冊資金未到位股權怎麼轉讓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着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着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全體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原件覈對)、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併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三、股權轉讓的細節問題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於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爲,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爲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爲,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檔案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該項規定的立法出發點是:一方面要保證股權轉讓方相對自由的轉讓其出資,另一方面考慮有限公司資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儘可能維護公司股東間的信任基礎。根據公司法的這一規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外部股權轉讓必須符合兩個實體要件: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和股東會作出決議。這是關於公司外部轉讓出資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包含了以下特殊內容:第一,以人數主義作爲投票權的計算基礎。我國公司制度比較重視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採用了人數決定,而不是按照股東所持出資比例爲計算標準。第二,轉讓方以外股東的過半數。

2、股權轉讓實務操作方式:

股權轉讓的實施,實踐中可依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實體性要件後,與確定的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使受讓人成爲公司的股東,這種方式雙方均無太大風險,但在未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前,應簽訂股權轉讓草案,對股權轉讓相關事宜進行約定,並約定違約責任即締約過失責任的承擔;另一種方式轉讓人與受讓人先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而後由轉讓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實體條件。

註冊資金在認繳完之前也是可以轉讓的,但是轉讓之前必須要提交告知公司的其他股東,並且只要並並非是無償轉讓,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可以有限購買股份。不管轉讓註冊資金雙方的身份如何,在轉讓之後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