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應該具備下列條件:1、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2、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3、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二條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註冊資本;(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築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三)有從事相關建築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