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減少註冊資本的程序是什麼?

一、減少註冊資本的程序是什麼?

2021年減少註冊資本的程序是什麼?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①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②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 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 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二、公司減資的資料

1、投資者申請書;(原件)

2、企業董事會決議;(需由董事會一致透過)(原件)

3、股東各方關於減資的協議(獨資企業爲減資決定);(原件)

4、股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非獨資企業)或章程修改決定(獨資企業);(原件)

5、經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的審計報告(內有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債權人名單);(原件)

6、國稅、地稅部門出據的正常納稅情況證明;(原件)

7、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需由董事長簽字,並蓋章)(原件)

8、省級以上報紙減資公告;(原件)

9、通知債權人回執;(原件)

10、驗資報告複印件;

11、上年度經審計的企業財務報表;

12、營業執照複印件、批准證書原件;

13、原企業合同章程及批覆;

14、審批機關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編制目錄,並裝訂成冊5、公司減資公告的格式及登報公告需要的材料 ××公司減資公告

經本公司股東會(出資人)決定:本公司註冊資本從 萬元減至 萬元。請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書面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逾期不提出的視其爲沒有提出要求。

減資登報公告需要到當地市級公開發行報刊辦理。

公司減資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2.公司減資股東會決議。

以上就是減少註冊資本的處理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具體情況來進行認定,併合法的辦理減資業務,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