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註冊資本實繳規定是什麼?

一、有限合夥註冊資本實繳規定是什麼?

有限合夥註冊資本實繳規定是什麼?

有限合夥註冊資本實繳規定是目前我們國家取消了註冊資本實繳制。有限合夥公司註冊資本未實繳是可以的,企業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這個制度相對於實繳制而言,減輕了出資人或者股東的出資壓力,因爲以前必須是全額繳清,沒有時間上的延伸,而現在則有時間延伸,不必一下就繳清。

新修訂的公司法已經取消了一般公司的註冊資本要求,中國正式踏入“一元註冊公司”的時代。同時,公司法規定的資本制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法定資本制式微,條文規定更趨向折中資本制。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已經無需事先實繳資本,只需認繳資本即可。但是,也並非所有公司的設立都沒有最低註冊資本要求和資本實繳要求,出於某些行業的市場監管需要,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某些公司的註冊資本實繳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規定是什麼?

1、註冊資本認繳制與實繳制的區別

新公司法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的規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性足額繳納出資的這幾項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等,並且記載於公司章程。

認繳制與實繳制不同,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帳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佔用企業的資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業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承諾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且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檔案。認繳登記制度無需佔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2、註冊資本認繳制的好處

取消最低註冊資本的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資百分之二十以及剩餘註冊資本必需在2年期限內到位的要求、且不再要求提供驗資報告等將使設立公司更爲便捷,設立成本更爲低廉,這也將更好的鼓勵個體以及大學生進行創新,不斷幾次個體經濟的發展,也將有助於提高我國整體的創新力。

3、在2005年之前,如果公司註冊資本認繳100萬,那就必須實繳100萬;2005年後,公司註冊資本認繳100萬,必須先實繳20萬,剩餘的在兩年內繳清。現在實繳制改爲認繳制後,註冊資本出資何時繳清沒有時間限制了。以買房打比方,即2005年前的實繳登記製爲100%首付,而現在的認繳登記製爲零首付,這就降低了註冊公司的門檻。

註冊資本主要指的就是在公司成立的時候需要認繳的出資額度。比如說我們國家現在成立一個公司,只需要認繳幾千萬或者是其他的金額,並不需要這些金額實際已經到達帳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