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企業股東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股權變更屬於行政許可,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外,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注意提交材料未體現和保護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不能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公司法》第36條規定:股東依法轉讓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

辦理企業股東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54條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