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併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企業合併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律師解析:企業合併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併以及新設合併。
新設合併是指兩個公司同時成爲另一個公司,涉及到三個公司。
之前的兩個公司均註銷。
吸收合併是一個公司成爲另一個公司的一部分。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