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變更章程如何修改

公司股權變更章程如何修改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爲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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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股權變動章程如何修改




    股東股權變動章程在修改時需要詳細的記載變更前後的內容,《公司法》第七十四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東會表決的唯一例外。需要在公司性質、股東以及出資金額和方式,股東會、監事或監事會等方面重新作出規定,可以直接參考當地工商局網站上可以下載的標準格式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