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股權怎麼轉讓變賣

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只要當事人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允許股東自由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農村股權怎麼轉讓變賣

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除了對國有股權的轉讓估價作了限制性規定外,對於普通股權轉讓價格的確定並未作具體的規定。在實踐中,普通股權的轉讓價格通常由以下幾種方式確定:

(1)當事人自由協商確定,即股權轉讓時,股權轉讓價款由轉讓方與受讓方自由協商確定,可稱爲“協商價法”。

(2)以公司工商註冊登記的股東出資額爲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爲“出資額法”。

(3)以公司淨資產額爲標準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爲“淨資產價法”。第四以審計、評估的價格作爲依據計算股權轉讓價格,可稱爲“評估價法”。第五以拍賣價、變賣價爲股權轉讓價格。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常見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透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