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股權轉讓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一個詳細流程 :
1、召開公司股東會議。
2、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3、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斷。
 4、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 主管部門批准。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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