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名股東死亡隱名股東怎麼處理股權?

一、顯名股東死亡隱名股東怎麼處理股權?

顯名股東死亡隱名股東怎麼處理股權?

顯名股東死亡可以按照繼承處理股權,與隱名股東並無關係。對於公司內部來說,顯名股東屬於法律上認可的股東,在公司內部及公司對外法律關係中,由顯名股東享有相應的權利義務。隱名股東與公司之間不存在直接法律關係。所以隱名股東無權處理顯名股東死亡後的股權。

二、法律關係的構建規則

基於保護交易安全的理念,構建隱名股東、顯名股東與第三人的法律關係應遵循以下這些規則:

1、隱名股東、顯名股東不得以登記不實對抗善意第三人。

公司登記是股權的公示方法,爲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應賦予其公信力,即使該登記內容有瑕疵,對信賴該內容的第三人也應加以保護。因此,善意第三人因與顯名股東的債權債務扣押隱名投資的股權,隱名股東不得以自己爲實際股東予以對抗;隱名出資不實的,善意的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顯名股東在隱名出資不實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顯名股東不得以隱名股東爲實際股東予以對抗。

2、第三人有正當理由未知曉登記的,或相信隱名股東爲實際股東的,隱名股東、顯名股東不能以實際的登記予以對抗。

原則上,登記事項公示之後,具有對抗力,即對於某種權利的內容,可以向第三人有法律上的主張的效力。但是,登記的對抗力不是絕對的,也有例外。如果第三人有正當理由未知曉登記的內容,隱名股東、顯名股東不能以實際的登記予以對抗。對抗力的這項例外,與上述的第一項規則並不衝突,第一項規則保護的是信賴該登記的第三人的利益,這項例外保護的是有正當理由不信賴該登記的第三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顯然股東死亡後的股權處理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嚴格按照《公司法》中規定的情況處理,涉及到死亡後遺產的繼承應當嚴格按照繼承的相關規定來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機關諮詢或者聘請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