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進行股權登記?

一、公司如何進行股權登記?

公司如何進行股權登記?

股權登記透過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等四種形式表現出來。理論上存在股權的交付與移轉,以出資證明書的交付爲準,或者以股東名冊記載爲準,或者以工商登記爲準。

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法

第八十三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六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認購股數、金額、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按照所認購股數繳納股款。

二、股權與股份的區別是什麼

1、定義不同

股份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爲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2、轉讓

股份轉讓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股份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稅費問題。股份轉讓過程中,轉讓方需要交納各種稅費。

① 轉讓方是個人:如果轉讓方是個人,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② 轉讓方是公司:如果轉讓方是公司,則需要涉及的稅費較多,詳見參考資料《公司股份轉讓的稅費處理》。

股權轉讓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爲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爲。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不管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都需要按照規定認繳股本,否則可能會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股東股本的認繳情況,通常在股東名冊、公司章程中都會有所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