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受讓方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

不進行變更登記股權,受讓方可以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應當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股權受讓方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