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的方法是:一、達成收購意向,簽訂收購意向書。二、進行資產評估。三、收購雙方草擬並透過收購實施預案。四、債權人與被收購方達成債務重組協議。五、收購雙方正式談判,協商簽訂收購合同。六、股東會就收購事宜進行審議表決。七、將收購合同交有關部門批准或備案。八、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